<
一、项目编号:SSJC2025-30
二、项目名称: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党校2025年新建教学及宿舍楼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金友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11层KJ-848室
被投诉人 1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委员会党校
地址:第十师北屯市绿洲东街1567号
被投诉人 2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地址:北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于2025年12月12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12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材料需要补正,本机关于2025年12月30日发出《补正通知书》。投诉人于2025年12月31日提交补正材料,本机关于当日依法受理。投诉人新疆金友联科技有限公司对中标结果提出四项投诉,涉及投诉人自身质疑资格、中标产品是否为“三无产品”、中标单位是否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中标人检验报告真实性等问题。财政局依法受理并进行了调查核实。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驳回投诉事项1、2、4;投诉事项3成立,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对于原中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本机关另行立案调查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十师财政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