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五、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兵财库【2025】38号)的要求,我局对新疆中新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2024年代理的4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 ,发现存在相关问题1个:
逾期退还保证金,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未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新疆中新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请于收到本处理决定书起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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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