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6S[2025]965号
二、项目名称: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鑫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66号宝能城3-C2#商业及公寓3-02座4011室
被投诉人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930号
被投诉人 2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相关供应商:新疆品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北京北路29号47幢3单元602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作出的质疑答复,通过邮寄于2025年9月15日向我局送达投诉书。我局依法于2025年9月19日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中标公司新疆品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朗心致远营业范围并不涵盖建筑施工以及装修施工的营业范围。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新疆鑫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