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石河子卫生学校党建+思政VR眼镜及教学资源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兵团政府采购网 202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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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B8S[2025]1828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石河子卫生学校党建+思政VR眼镜及教学资源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0-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红色视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2号楼14层03-2室            

被投诉人 1 :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被投诉人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卫生学校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西小路15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创鼎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乡水牛坊村015号东楼二层201室 

当事人:北京红色视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2号楼14层03-2室 
                   

五、基本情况

北京红色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对2025年石河子卫生学校党建+思政VR眼镜及教学资源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8S[2025]1828号)的采购结果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北京中创鼎新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内容,构成虚假应标。其在声明函中称“党建+思政VR眼镜(品牌型号:PICONeo3企业版)的制造商为北京小鸟看看科技有限公司”,但该型号产品实际制造商为青岛小鸟看看科技有限公司,声明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因此,投诉事项1成立,北京中创鼎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北京中创鼎新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机关另行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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