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 诉 人:新疆梵龙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公 司 地 址:阿拉尔幸福路街道北1777号天源学府小区一
期4号楼201室
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被 投 诉 人:阿拉尔市金盾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路新龙花园门面房1-1-1-103
三、投诉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师市办公室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B1S[2024]1967号-01 包号:无
是否发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是
公告时间:2025年1月3日。
是否发布采购结果/中标公告: 是
公告时间:2025年1月14日。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1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投诉书》,经审查发现要素不全,并于当日向投诉人发出《补正通知书》。2025年1月26日,本机关再次收到投诉人发来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工作人员人数与实际不符,经审查,此项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条件和要求,本机关依法于1月26日予以受理。
五、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人梵龙安保投诉事项属实,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财政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