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影像中心MRI全包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兵团政府采购网 2025-01-26 19:11:55

一、项目编号:2024PCGK106-02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影像中心MRI全包服务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4-10-0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斯瑞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C区1幢1层10108室            

被投诉人 1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石河子北二路107号 

被投诉人 2 :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76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被投诉人 3 :乌鲁木齐凯瑞德通用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二街2号宏图大厦410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4年11月5日向被投诉人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质疑,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4年11月13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9日向我局提出投诉,后经补正后于2024年12月3日再次提交投诉。我局依法于2024年12月5日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为:1.乌鲁木齐凯瑞德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过程中,除了价格分数外,其余部分(包括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未扣分,现场评审人员打分一致。我公司严重怀疑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招标现场评审人员完全是被该公司所控制。2.本次招标文件中“业绩评分项”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评分标准中关于项目经验(业绩方面)有明确规定;要求必须是(反映GE公司核磁产品维保服务)等方面的业绩,否则就会被扣分。3.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维保服务工程师具有GE公司原厂培训合格证书”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4.本次招标文件中允许“(外服公司或子公司)为维修工程师缴纳社保”,是否属于将合同分包出去行为?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三名工程师(杜泽平等)是GE公司在职员工,该行为属于中标后转包,分包,相关投标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5.乌鲁木齐凯瑞德通用电子有限公司2023年报显示社保缴纳人员为5人。我司对中标公司项目工程师数量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质疑。6.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属于上市集团“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上市大企业存在被绝对控股关系,不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7.新疆斯普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只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无法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需备案的可不提供”资格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3不予受理,投诉事项4、5、6不成立,投诉事项7无法认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兵团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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