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8SKFQ[2024]25号-01号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河子开发区产业赋能平台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0-2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148号奥生大厦5楼
被投诉人 1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商务中心
被投诉人 2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B座6楼609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招标文件设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资格条件不合理,存在违规利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项目属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基于上述事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如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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