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ZFW-[2022]135
二、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房屋数据整理及成果管理服务项目等
三、项目采购时间:2022年8月23日发布采购公告,2022年12月12日发布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1栋6层A |
五、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在2022-2023年度代理的5个兵团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相关问题5个,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将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房屋数据整理及成果管理服务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水利技术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三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评审因素,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将特定行业业绩作为评审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房屋数据整理及成果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将数据治理类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情形。
(三)未按规定时间退还保证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房屋数据整理及成果管理服务项目”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需求指向特定产品或特定供应商。“新疆政法学院计算机公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指定半导体芯片和处理器供应商名称英特尔的酷睿品牌,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情形。
(五)将与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条件作为评审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及成果转化应用项目”采购文件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的资格条件,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和《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
2、处理结果:现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请你公司认真组织整改,确保在以后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过程中不发生此类问题,并在2024年6月2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兵团财政局。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在兵团政府采购网公示。
兵团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