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ZFW-[2022]135
二、项目名称:兵团住建局房屋数据整理及成果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采购时间:2022年8月23日发布采购公告,2022年12月12日发布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
五、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兵财库〔2023〕43号)要求,我局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你单位在2022年开展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房屋数据整理及成果管理服务项目”存在相关问题2个,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将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房屋数据整理及成果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三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评审因素,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将特定行业业绩作为评审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建局房屋数据整理及成果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将数据治理类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
2、处理结果:现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请你单位认真组织整改,确保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发生此类问题,并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在兵团政府采购网公示。
兵团财政局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