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本机关现将 可克达拉市车帮手汽车服务中心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公告如下:
一、违法失信人名称:
二、违法失信人地址: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四、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我局在受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轮胎、装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质疑过程中,查实当事人可克达拉市车帮手汽车服务中心在参与该框架协议项目的投标活动中提供的经营场所状况介绍、汽车维修设备和项目组人员清单为虚假材料,此事实有专家组现场核实及第四师交易中心出具的《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成交供应商相关情况检查表》为证。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以上行为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的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
五、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
六、处罚结果:
本机关于2024年2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5日内未收到异议或听证申请。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拟对当事人作出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处罚日期:
八、 执法机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