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财库〔2024〕3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
七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通知
兵团机关各部门、院(校)、各直属机构,各师市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提高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以及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和《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等七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需求标准》是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以及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的基本要求,《需求标准》中加“*”的指标应纳入采购需求,并作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单位可以对相关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但不得超出实际需要。采购单位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产品与集成服务应当尽可能分开采购,采购的计算机、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的,原则上应当按照项目或单独分包采购。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应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做好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实施计划等,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和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规、合理。切实履行履约验收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担负起指导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采购需求管理的工作职责,特别是在开展需求调查、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等方面,应当统筹安排,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量。
三、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落实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监督检查,将采购人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在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单位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需求标准》执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责令采购单位整改,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有关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
附件:1.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
2.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
3.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
4.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
5. 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
6.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
7. 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
兵团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