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机关各部门、院(校)、各直属机构,各师市财政局、草湖项目区财政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师市交易分中心:
为确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对《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兵财库〔2023〕33号)中的采购规则修订如下:
除电梯(A02051227)和云计算服务(C16040000)外,其他集采目录品目采购规则修订为:实施框架协议的品目,且单次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小额零星采购,通过框架协议方式采购。不实施框架协议的品目,且单次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小额零星采购,通过电子卖场采购;单次或批量采购达到或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按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即日起,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内容执行,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
兵团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